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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金难买杀人权。

汉武帝刘彻(公元前156-前87年)是西汉皇帝。他中国历史上影响比较大的一位皇帝。他注意维护法律的尊严,即使是自己的亲属触犯了法律,他也不宽宥。

汉武帝有一个姐姐,叫隆虑公主。隆虑公主有一个独生儿子,叫昭平君。昭平君长大后又娶了汉武帝的女儿夷安公主为妻。这样,对汉武帝来说,昭平君既是外甥,又是女婿,他们是亲上加亲,关系特殊。

这位隆虑公主缺乏远见卓识,对儿子百般溺爱、任意放纵,致使昭平君骄横霸道,不知天高地厚,经常依势欺人,到处闯祸。昭平君在外边惹是生非的事,隆虑公主虽然时有所闻,但因对儿子过分娇惯溺爱,从来不予理会,任其为所欲为。

有一次,隆虑公主病重,不由得开始考虑起儿子日后的生活来。她想:金银钱财倒是存下了不少,足够儿子花费一辈子的了;可儿子是那样的骄横霸道,使她最担心的是怕儿子将来胡作非为,一旦触犯国法,会招来杀身之祸。到那时候,我已经不在人世,就没有办法替他求情,寻求保护了。对此,隆虑公主忧心忡忡。

幸好,当时的法律有这么一条规定:犯法的人可以用黄金或铜钱赎罪。犯法的人只要花赎罪钱五十斤黄金或者五十万铜钱,就可以免去死刑,或从轻处理。

隆虑公主心想:为什么不可以在我死之前花点儿钱,“预赎”儿子有可能犯的死罪呢?主意拿定,隆虑公主拿出黄金千斤,铜钱千万,交给弟弟刘彻。对这种少见的、“事先赎罪”的做法,汉武帝当时并没有怎么在意。他以为,这只不过是自己的姐姐想炫耀她的富有,借以抬高昭平君的身价而已。他并没有认真考虑过:这实际上是花钱“定购”随意杀人的权力啊!

对于这件事极力反对的,是隆虑公主的主傅,即辅导公主的官员。这位老主傅,平素对隆虑公主骄纵自己的儿子,早就很有看法和意见。但经他多次提醒,也无济于事,隆虑公主置若网闻,根本不听。这次公主花重金特地为儿子购买“杀人权”,老主傅便站出来竭力反对。他毫不客气地警告说,公主身为皇帝的近亲,绝不可恣意妄为,贻患于身后。但隆虑公主把这些金玉良言当成耳旁风。没想到,这位老主傅的激烈反对,却给他自己招来杀身之祸。

过了不久,隆虑公主病死了。享有“杀人权”的昭平君,就更加无所顾忌、肆无忌惮了。他成天带领一群无赖饮酒作乐,寻衅闹事。隆虑公主的那位老主傅稍加规劝,就招来一顿破口大骂,昭平君对那个老头子算是恨透了。

有一次,昭平君喝醉了酒,又无故骂起老主傅来。老主傅忍无可忍,据理争辩了几句,昭平君恼羞成怒,当场拔出剑来,一剑便把多年辅导并对他母亲忠心耿耿的老主傅,给活活地砍死了。

按照当时的法律,杀人也是要偿命的。但凶手既然是昭平君,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。因为他是公主的儿子,又曾花钱“预赎死罪”,所以不能轻易判决,需要经过“上请”。所谓“上请”,就是皇室宗族犯罪,预先请示皇帝批准,然后才能论罪。当时的法官――廷尉,按照规定“上请”,把昭平君犯罪的情况如实报告给汉武帝,并建议处以死刑。

这一下,朝廷里可热闹起来了。汉武帝左右的大臣为讨好汉武帝,纷纷替昭平君求情,建议免罪,从轻发落。汉武帝沉默了许久,叹息着说:“可怜我姐姐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儿子,她临死时把这孩子的生死托付给我了。”

说着,不由得流下了伤心的眼泪。见到这般情景,皇帝身边阿谀逢迎之徒,更是挖空心思为昭平君开脱,纷纷建议免除他的死罪,为汉武帝搭救他的外甥搭个台阶。

汉武帝没有被臣下们的劝谏所动摇,果断地说:“不,赦免他是万万不行的。法令是先帝制定的,若仅仅为了自己的姐姐,就毁了先帝传下来的法律,我将来还有什么脸面去见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?又怎样对得起普天下的老百姓!”

说完,他毅然决然地批准了廷尉提出的处理意见,依法判处昭平君死刑。判处死刑以后,汉武帝内心还是非常地悲伤。因为昭平君毕竟是他的亲骨肉啊!

一个叫东方朔的大臣,一直在静观着汉武帝对此事的态度。就在这时候,他不是给以同情和安慰,而是走上前去,向汉武帝祝酒说:“我听说贤明的皇帝执掌朝政,该赏的,哪怕是仇敌也要赏;该杀的,即便是自己的亲骨肉也要杀。就像《尚书》上说的:‘不偏不党,王道荡荡’(即公正无私,国家就会兴旺)。这是古时候以圣明著称的三皇五帝十分重视的事,可实际上,就连他们自己也做不到;而现在,陛下却做到了。这样,普天下的人就可以各得其所、安居乐业了。这真是老百姓们的福气啊!”

汉武帝听了东方朔的祝辞,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。反而责备他说:“《论语》上说:该说话的时候才说话,别人就不会厌恶。我今天正在悲痛,你却向我祝贺,这是该说话这种话的时候吗!”

东方朔连忙叩头说:“陛下,臣之所以此时向您祝贺,正是为了减轻陛下的悲哀啊。”

这件事,当时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,使全国上下坚决依法办事蔚然成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