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居正经常教导子弟、家人,任何人都不准依恃父辈的权势,随便结交官员。不仅不准许子弟与各省督抚及护边大帅等私通书信,密切往来;就是京师要津,也不能随便往返,更不许子弟向地方官妄有请托,借用官员威势去办私事。

他曾多次写信,关照有关地方官员说:“家人往来有妄意干泽者,即为擒治,仍乞示知,以便查处,勿曲循其请,以重仆违治之罪也。”
就是说,我的家人、子弟中,若有向地方官请求获得官禄的,要立即抓住,并且要及时告诉我,以便查处。一定不要留情面,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。
在封建社会,有的人身居高位以后,往往千方百计地广积钱财,以便为子孙立永久之业,让他们享用。
张居正则认为,这样做,表面看是在爱子孙,实际上只能害了子孙。因此,他平时教育子弟,除“砥节砺行、文艺两端”以外,“无一语及垣屋田宅”。就是说,他教导子弟的内容,除了督促加强道德修养和读书学习两件事以外,从未谈及过购置房屋、土地之类的事。

张居正的的家乡有一块淤地,家乡的地方官想划拨给他家。他知道后,立即去函谢绝。在信中他说:“利之所在,人争欲之,擅众之利,则怨必积。家有薄田数亩,可免饥寒,老亲高年,子弟驽劣,诚不愿广积财以益其过也。”他这是表示,不愿意凭借职权,侵占众人的利益。家里现有的田产,可以得以温饱,无需增添田产。我不愿意广积财产而助长子弟们的过错。
张居正平时罢朝回家,在子弟、家人面前,从来是绝口不谈朝廷的公事。他说:“天下事有未发者,密不使闻。”
如果有子弟想乘机打听或干预朝廷公事,他就会勃然大怒曰:“此非乃所当闻!”
并引用汉代相国曹参怒笞其子曹雷的事相戒。因此,如果不是邸报公布,即便是朝中任命一个县令,提拔一个县丞,家中子弟也不知道。
由此可见,张居正“为国家之心与训诸之意愿深远矣。”
